鞋類通用檢耐折試驗方法條件及不足
一、標準要求試驗條件
1、屈撓角度為50°±1°(特殊要求可在50℃以內(nèi)任選)。
2、屈撓頻率為230±10次/mm(特殊要求可在100-300次/mm范圍內(nèi)任選),環(huán)境溫度為23±2℃。
3、成鞋裝上可折楦(可折楦前端不得頂?shù)叫瑤?,一般楦號小于鞋號半?。
二、優(yōu)點
1、該標準發(fā)布時間比較早,方法較為規(guī)范、嚴謹,目前大部分鞋類生產(chǎn)企業(yè)采用該方法,普及程度較高。
2、該方法屈撓速度比較快,以4萬次為標準檢測一雙鞋子只需要2.7~3小時,因而該方法還具有測試過程時間較短的的優(yōu)點。
三、不足
1、屈撓速度比較快且檢測樣品是裸露在外面,如果檢測人員不小心容易被機臺撞傷,存在著一定的危險。由于屈撓速度比較快,固定夾容易松動,成鞋可折楦也經(jīng)常由于高速度運轉造成損壞(目前市場鞋楦主要有木制與塑料兩種,壞了就無法維修,增加檢測成本)。
2、由于各工廠所用的鞋楦如男鞋、女鞋、童鞋的楦型不一樣。而檢測時較多只有一到兩種鞋楦可用。而且檢測時只能憑人為判斷來選擇鞋楦,因而存在人為的誤差。
3、目前市場銷售可折楦沒有半號,只有整號碼。存在不能嚴格按照標準,準確模仿人腳走路時效果的情況。
4、目前市場上按GB/T3903.1-1994標準要求生產(chǎn)的儀器,每次只能安裝檢測一雙鞋子,而標準一般要求測試兩雙鞋,實驗室一般需配多臺同類儀器。另外,檢測時該型儀器震動噪音一般比較大。
5、該儀器無法檢測號碼比較大(內(nèi)底長度超過260mm)的成鞋。